经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FQ-2022-06 | 宗地总面积: | 1401.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凤庆县新华乡沙冒村 |
出让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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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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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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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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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1401.11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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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1922BA0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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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五通一平 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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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6.2008万元 | 加价幅度: | 1.4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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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1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临沧端口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1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临沧端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庆宇
联系电话:0883-4215128
开户单位:凤庆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凤庆县支行
银行账号:24179701040002675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