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翔区中医医院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责令限期整改,拒付不合理费用共计6443.65元,处罚款9665.4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无指征检查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院存在开展糖化血红蛋白测定无指征检查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责令该院改正违法行为,退回骗取医保基金18元,罚款54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耿马孟康中医医院伪造医学文书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院存在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责令该院改正违法行为,退回骗取医保基金162.05元,罚款486.1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临沧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重复收费、住院病历缺失管理不规范的违规行为
经查,该院存在同一时间同一手术部位同时收取“肱二头肌腱断裂修补术、屈伸指肌腱吻合术”的费用,同时存在行“右手食指血管栓塞探查术”手术治疗,不能提供对应的手术、麻醉记录。大病历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术后所有病程、手术记录单均无医师签字的违规行为。根据《2021年度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拒付不合理费用,并按不合理费用三倍予以扣款,共计扣款436485.32元,暂停该院外二科6个月医保支付的处理决定。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