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情况。2024年共开展行政检查50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县(区)医保部门核实处理44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件且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立案调查案件2件,已按一般程序案件办结1件,实施行政处罚1件;无行政强制、行政奖励。
(一)从行政检查数据上看:2024年较2023年检查35家增加15家,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基金监管检查力度,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持续巩固。
(二)从行政处罚数据上看:2024年较2023年处罚5家减少4家,主要原因是国家医保局建立了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制度,在飞行检查开始前,专门组织全国定点医药机构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医药机构更加自觉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主动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有1个,全局行政执法人员36人,其中:局机关6人、市医疗保险中心28人、市基金监测评估中心2人。全年开展法制审核1件,评查2023年行政处罚案卷5卷、2024行政处罚案卷1卷;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并函告同级检察部门;年内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未收到和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未出现追究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及执法人员责任情况。
(一)从执法人员数量上看:全局共50人,持证人员达36人,占比72%。
(二)从法制审核情况来看:年内共1件法制审核案件。
(三)从开展案件评查情况上看:市司法局抽取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2件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为优秀。
(四)从行刑衔接和追究责任上看:年内临沧市医疗保障局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件并同时函告同级检察机关。同时,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重新修订了《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并聘请第二轮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68名,对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同时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