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临医保处字〔2024〕1号
被处罚人
临沧市中医医院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8月12日
违法事实
串换收费
处罚内容
对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199837.50元处1倍行政罚款 199837.50元
罚款金额(元)
199837.50元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罚机关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