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网络炒汇”、“线下金融”、“虚拟货币”、“购物平台”等多种类型。
(二)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集资参与人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装点公司门面。不法分子往往以开展创业创新为名,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实则没有取得金融牌照,非法开展金融业务。这些公司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假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等站台造势,欺骗性更强。
3.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4.混淆投资概念。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5.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编造将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好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步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尽可能吸引集资参与人的眼球。
第二步:造势。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中高档酒店、礼堂等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集资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集资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