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全面梳理了2023年度林草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共办结行政许可21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件,无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情况。
(一)行政许可情况。严格遵守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主动服务,高效审批。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共办结行政许可21件,其中:工程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许可16件、进入自然保护区活动许可4件、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许可1件,所有许可事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办结,办结率达100%。
(二)行政处罚情况。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共依法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9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件,毁坏林地6件,毁坏林木1件,共收缴罚没款8.13万元,行政处罚人数7人,法人2人。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数量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主体共1个,为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执法组织4个,分别为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和临沧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职在编312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191人,占比61.21%。其中,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9人,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53人,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人,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61人,临沧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8人。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情况
1.制定《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范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部门以及送审时限、审核时限等。
2.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工作。市林业和草原局严格遵守《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对四个委托执法的保护区管护局办理的案件,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认定事实、适用依据、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等方面进行了法制审核,保证了执法的准确性。2023年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9件,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情况。
(三)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对照省林业和草原局评查重点及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2022年度办结案件案卷评查工作。自评市本级办结案件25卷(行政许可17卷、行政处罚8卷),抽查8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办结案件37卷(行政许可16卷、行政处罚21卷),其中,行政许可优秀案卷32卷、合格案卷1卷,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4卷、合格案卷5卷。市司法局抽查市、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结的案件10件(行政许可案件5卷、行政处罚案件5卷),其中,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卷、合格案卷3卷,行政许可合格案卷5卷。均无不合格案卷。案卷评查结果已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并对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提出有关整改要求,为执法工作有效性提供了保障。
(四)受理投诉举报情况
2023年以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及信访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扎实、督办有力,有效预防和控制了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的17个问题,已解决了15个,剩余2件正在协调解决,结案率达88.23%。
(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工作案件同期介入制度》《行政执法工作联络员制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制度》,与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共同组织召开林草执法行刑衔接协调会,进一步在联席会议、联络员、同期同步介入、业务培训等四个方面达成共识,初步形成协同作战的格局,增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印发了《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加强环食药知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临沧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了公安与环食药知领域行政部门在打击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的协作配合,规范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双向移送和查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积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实现部门间的快速对接。2023年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4件。
(五)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始终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恪守职守,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不滥用职权,坚决杜绝执法工作随意性、盲目性,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没有存在侵犯国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无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抓好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提高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对执法内容、程序、流程的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执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和考试平台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在线学习和网上考试,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二)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推动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示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制度的全面落实。聚焦重点执法领域,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抓实问题整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立足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定位,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并改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工作中、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法守法。
附件:1.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总表
2.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附件2: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