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8 17:24 信息来源: 临沧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市审计局紧扣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持续加强对重点项目、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方面审计,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科学编制审计计划,完善依法审计制度体系

一是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时效性。2022年,严格按照临沧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及《云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了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了审计资源,防止了不必要的重复审计。二是加强对审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坚持依法审计、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审计人员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聚焦审计业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时组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业务培训,根据审计署、审计厅学习要求,充分利用云南审计干部在线、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等学习平台组织学习财政审计、企业审计、社会保障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农业农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等领域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网络培训班、会计基础网络培训班、计算机审计初级网络培训班等专题学习,切实提升审计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加强审计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2年,市审计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计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截至10月底共开展审计项目21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2744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7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7371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77个,审计处理处罚金额5251万元(应上缴财政66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92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5093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5560万元,审计移送处理事项36件,移送处理金额141335万元。

(五)立足本职工作,推进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审计公示公告制度。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透明度,提高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省审计厅《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细化审计业务操作流程,构建层次明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审计业务全链条管理体系。实行审计业务日常管理制度化,推进审计业务工作全过程留痕,实现可追溯、可倒查、可问责。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审计程序、审计证据、问题定性、处理处罚、文书文本等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审理,对定性不准、处理不当、证据不足的审计结论责令纠正,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审计执法科学、规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及其原因分析

2022年,法治审计机关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审计法律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大数据审计方面的规范较为缺乏,还不够完善,给审计执法造成一定的风险。

  1. 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市审计局党组结合本单位实际,谋划和落实好依法审计的各项任务,安排部署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审计局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中共临沧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选题计划》,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作为每年度学习计划的重点,采取局党组书记领学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学等模式,充分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重要回信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行笃信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要领导对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10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市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多种方式学习活动,找准自身职责定位,找准工作着力点,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各项要求作为审计监督根本遵循,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市审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注重克服大数据审计规范的空白,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审计管理制度和执行机制;扎实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将新修订的审计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利用进点见面会、现场实施、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审计整改等各个审计节点向被审计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确保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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