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含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6-24 11:07 信息来源: 临沧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临沧市审计局于2021年10月8日至11月25日,对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实施的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位于临沧市民广场1号综合楼,共3层,建设性质为改造,实际改造和布展总面积为7200平方米,其中:一楼600平方米,二楼2700平方米,三楼3900平方米。项目(一、二期)概算总投资9448.51万元,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14日,2017年11月6日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于2018年12月3日竣工验收。

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一、二期累计到位资金7958.9万元;累计支付7936.74万元,资金结余22.16万元。

本次审计主要是对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执行、实施及一期竣工决算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审批手续基本完善,被审计单位基本按建设程序办事。但也存在虚列项目投资、挪用项目资金、多计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165.94万元。

(二)工程签证办理不规范。工程结算中部分清单项、清单量签证或竣工图等要件不全。

(三)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

(四)虚列项目投资224.9万元。

(五)挪用项目资金72.7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及家具、保安工资等支出。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金额41.4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临沧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多计工程价款165.94万元的问题,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进行整改;对工程签证办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并完善相关资料;对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今后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虚列项目投资224.9万元的问题,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反映项目投资情况;对挪用项目资金72.7万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将资金全额归还原渠道;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账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临沧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22年2月15日,审计发现的6个问题均已按审计处理意见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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