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临沧市审计局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对临沧市本级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专项审计了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7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59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7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8080万元,支出2039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5万元,支出2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财政局能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年初预算,预算批复和下达以及预算调整事项程序规范,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新增对外借款(含预拨款)28349万元未清理收回。
(二)部分资金支出进度慢,使用效率不高
2016年的部门额度结余资金38816.3万元,2017年仅支出了23082.1万元,两年以上结余资金被国库收回2220.3万元,跨年度支出进度为59.5%。
(三)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已反映的问题
1、预备费管理不规范。
(1)预备费设置不足,低于规定下限963万元。
(2)预备费支出不规范,用于弥补本级财力不足,使用时未提出预备费动用方案报政府批准。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般预算收入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
当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5972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8179万元,占比47.2%,非税收入31546万元,占比52.8%。税收收入后劲不足,税源匮乏,不容乐观。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财政局进行整改。一是要求临沧市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清理借出和预拨资金,特别是对于新增借款,要规范借款协议,严格控制借款对象,明确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期限以及违约责任,切实加强国库资金管理,遵守国家财金纪律。二是请市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长期闲置资金,造成损失浪费。三是要求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和使用预算预备费。
审计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对财政预拨和借出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年终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列支或收回。规范财政对外借款手续,发生对外借款行为时,要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和违约责任等。同时,加大对历年财政预拨和借出资金的清理力度,全面清缴核销财政借垫款。二是强化支出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分析财政跨年度额度结余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原因,积极探索有效方法,提出具体目标和改进措施,尽量缩短资金闲置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存在问题市财政局目前正在整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