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临沧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4月25日至6月9日,对中共临沧市委党校负责实施、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建的临沧市后勤保障周转房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规划为建设后勤保障周转房2幢4个单元共38套,总建筑面积4368.22㎡,配建车位27个。同时,将现有中共临沧市委党校食堂二楼改造为配套食堂,改造面积894.1㎡。
截至2023年4月30日,该项目共筹集资金1942.32万元,累计支付款项1903.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办理了建设程序相关手续,资金使用基本规范。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施工总承包先施工后招标、部分工程暂估价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1.84万元。
(二)由临沧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存在先施工后招标,涉及金额2582.88万元。
(三)临沧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部分工程暂估价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491.74万元。
(四)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倒置。
(五)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专项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7.49万元。
(六)临沧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增值税0.44万元;中共临沧市委党校、临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印花税共0.93万元。
(七)该项目未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八)中共市委党校报销单据不规范、临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审批手续不全,涉及金额共205.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临沧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依法进行整改;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先施工后招标、部分工程暂估价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方面的问题已移送市住建局处理;对建设程序倒置方面的问题,要求临沧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要求中共临沧市委党校、临沧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督促临沧博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时开立专户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缴未缴税费方面的问题,要求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对竣工财务决算未编制、报销单据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要求尽快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加强痕迹资料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临沧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强化项目管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三是规范财务核算、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移送的2个问题,市住建局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截至2023年12月27日,审计发现的8个问题均已按审计处理意见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