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临沧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1月至12月,对临沧市人民医院2021年至2022年6月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沧市人民医院是临沧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是临沧唯一一所三级综合医院和市级红十字医院。医院内设72个科室,其中职能管理部门23个,临床科室34个,医技科室10个。
2021年年末医院实有职工人数1907人,其中编制内人员976人,编外人员922人,返聘人员9人;2022年6月医院实有职工人数1885人,其中编制内人员963人,编外人员915人,返聘人员7人。
审计结果表明,临沧市人民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在融资贷款、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审计指出后,这些问题在审计期间大都已经得到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方面
1.合同管理不规范,收入确认不及时。
2.越权签订房租租赁合同,取得房租收入235200元未得到追认。
(二)融资贷款管理方面
3.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涉及金额55000000元。
(三)采购管理方面
4.后勤物资采购已达到公开招标标准,未进行公开招标。
5.佳能320CT维修保养未经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390000元。
(四)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6.待摊费用未进行摊销,涉及金额29889757.90元。
7.房产税计税总额不实,应缴未缴房产税172497.15元。
8.临沧市人民医院未计提缴纳印花税,涉及金额11998元。
9.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11308元。
10.ETC通行费报销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420900元。
(五)绩效考核方面
11.绩效考核办法未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临沧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收入确认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合同管理、及时确认并核算租金收入;针对越权签订房租租赁合同,取得房租收入235200元未得到追认的问题,要取得租赁合同的追认或先行退还租金后再通过合法途径收取未支付的房租;针对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涉及金额55000000元的问题,要求按照借款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特殊情况需使用贷款的,应及时与银行沟通,避免造成贷款损失等严重后果;针对佳能320CT维修保养未经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390000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流程,维护国有资产资金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待摊费用未进行摊销,涉及金额29889757.90元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对上述待摊费用进行摊销;针对房产税计税总额不实,应缴未缴房产税172497.15元、未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要求向税务部门缴纳上述税款;针对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11308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完善报销凭证;针对ETC通行费报销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420900元的问题,要求取得了上述事项的发票;针对绩效考核办法未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问题,要求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针对以上问题,临沧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二是严格相关的财务制度规定规范财务基础工作,确保原始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对医院的收入成本核算及税收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人民医院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23年7月30日,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