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临沧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24日,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年至2023年6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1年至2023年6月末,耿马自治县共计划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479个,共筹集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08049.67万元。本次审计紧紧围绕各项政策推进落地情况、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方面,抽查审计了单位(部门)21个、乡镇5个,项目204个,并对脱贫攻坚期间的项目和资金进行了追溯和延伸。
审计结果表明,耿马县脱贫攻坚顺利摘帽出列后,通过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大产业帮扶、落实就业帮扶等措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但审计调查也发现,耿马县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兑付不及时、项目未按批复内容及期限实际完成、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各类专项资金38933.24万元。
(二)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补助发放单位项目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补助资金未及时兑付23963.11万元。
(三)国家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严重滞后,资金被财政拖欠占用44013.23万元、项目未实施完成、项目绩效不明显。
(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率低,结存县财政的额度资金无实际国库存款相对应,结存财政资金被县财政调度使用66001.51万元。
(五)农村社保政策执行不够及时。
(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料不完善。
(七)产业扶贫工作中存在着托管资金(含收益)、集体产业出租租金未及时收回、资金闲置等问题。
(八)项目结余资金170.93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
(九)县级部门和部分乡镇存在着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不规范的问题。
(十)部分行业部门和乡镇在实施项目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临沧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做了分类,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处理意见,耿马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情况跟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时限,切实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审计报告提出的11个方面4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正在整改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