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沧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云南省审计厅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审计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发现问题和促进问题整改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要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普法宣传、干部培训等各项工作的重点内容,推动依法行政观念入脑入心。二是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将审计执法、审计普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程序推动审计事业发展,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宣传解读工作。
(二)科学编制审计计划,完善依法审计制度体系。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临沧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及《云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了《临沧市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了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了审计资源,防止了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三)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23年度审计计划安排项目25个,截至目前,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3.74亿元,其中违规金额538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3.18亿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3.75亿元;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4篇,审计提出建议83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78件,移送处理金额8.11亿元。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审计公示公告制度。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透明度,提高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省审计厅《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细化审计业务操作流程,构建层次明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审计业务全链条管理体系。实行审计业务日常管理制度化,推进审计业务工作全过程留痕,实现可追溯、可倒查、可问责。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审计程序、审计证据、问题定性、处理处罚、文书文本等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审理,对定性不准、处理不当、证据不足的审计结论责令纠正,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审计执法科学、规范。
(五)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利用云南审计干部在线、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等学习平台组织学习财政审计、企业审计、社会保障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农业农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等领域专业知识;利用8月份集中整训、参加审计署专题讲座,结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审计干部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保持对审计事业的忠诚和对审计职业的操守,严守审计“四严禁”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在一线普法,如在审计进点会上、在审计现场实施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宣传介绍审计法,通过面对面解读、现场说法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准确把握审计新形势新任务,践行审计新理论新要求,以执法促普法,把法治宣传、普法责任融入到审计过程、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中。
(六)严格落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临沧市本级公职律师统筹调配的通知》要求,配合做好公职律师统筹调配工作,与临沧志颠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合同,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出具相关情况的意见书,以确保依法依规。
(七)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对局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完善政务公开栏的内容,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计结果公告等公开事项进行公开,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使社会和广大群众了解审计工作、支持审计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及其原因分析
2023年,法治审计机关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审计法律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基层审计人员往往身兼多职,既要实施审计项目又要担任质量控制监督工作,对审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不足,对重大政策掌握不够,审计监督效能有待提升。
二是在依法行政方面,从事法治工作人员,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业务能力还需提高;审计执法力量薄弱,目前随着正式在编干部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市审计局“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审计力量配备与完成高质量审计项目要求差距较大。
三是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强,学习的面也仅限于自己本职范围内涉及到,对不涉及到的基本不去主动学习,有的只是简单的通读,了解概念性东西,没有深刻理解背后的内涵,未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
四是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时,存在只注重理论宣传,不注重指导实践;只注重定期宣传,不注重日常宣传,在宣传中不能很好的将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有机结合,不能将说法与说理有机结合。
三、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能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制定《“十四五”临沧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审计工作总体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为目标,健全完善审计制度体系,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升审计监督实效,监督审计权力运行;制定《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中共临沧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作为每年度学习计划的重点,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读书班等各类集中学习,充分利用云南省干部在线、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开展学习。
(三)强化纪律意识,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局党组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要求,做到责任签订全覆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大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三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会及专题会议等,督促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定期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确保思想不出问题;四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年未发生干部因违规违纪被问责情况。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继续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临沧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一)继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职责新使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切实履行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职责,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契机,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利用进点见面会、现场实施、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审计整改等各个审计节点向被审计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确保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紧扣《“十四五”临沧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科学谋划、精心编制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推深做实研究性审计,加强立项调研和分析研判,完善审计机制、提升审计质效,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等,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