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扫黑除恶宣传知识

发布日期: 2022-02-15 15:40 信息来源: 临沧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践踏社会法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扫黑除恶知识普及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为期三年。(2018-2020)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紧紧围绕“三个结合”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5个坚持)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2018年:治标。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治本。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治根。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8.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答:“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 恶势力犯罪。

  “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国家安全、工作和正常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

  (2)干扰周边环境,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

  (3)干扰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4)与黑恶势力有勾结的人员;

  (5)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人员;

  (6)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书信的机关干部、学校教职员工及社会闲杂人员;

  (7)幕后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普通中小学教师有偿兼职的保护伞;

  (8)欺凌黑恶势力,或者教唆、胁迫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9)各类开展非法“贷”的人员;

  (10)与有关联的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10.扫黑除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地区、行业、领域追责方式是什么?

  答: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的突出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朋友们,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共建美好家园!

文章转自郯城疾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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