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工信委的帮助指导下,临沧市按照相关工作制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强化基础和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各界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工作机构、人员情况。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负责具体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文体局、广电局、档案局、保密局、行政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临沧日报社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8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分别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配备了相关专兼职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领导、保密审查工作机构、保密审查人员情况。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市、县(区)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组长,抽调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根据《条例》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39号)、《关于成立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4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264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形成了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条例》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国家保密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督促《条例》的实施,对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广电部门和报社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工作;市、县(区)档案馆、图书馆负责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公开查询服务。市、县(区)分别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程序,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结合临沧实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1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110号)《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208号)等文件,配套完善了《临沧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制度》、《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临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和发布审查程序,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认真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政府信息,准确界定每一条政府信息是否应予以公开,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及时予以调整,在做好保守和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并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要求8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对所属栏目发布的信息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排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扎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和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市人民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为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情况。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采用电话督查、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对《条例》进行宣传和培训,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和短期顶岗培训等多种方式,对8县(区)、市直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维护以及开通流程、发布系统、交互系统等业务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得到明显提高。
(五)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本级政府(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增设“政府信息公开督查”专栏,对8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每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数量进行审核通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量,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对部分县(区)和部门采取电话督查、书面督查等形式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种类有20类:财政预算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政府工作报告、四项制度、行政执法项目、政府常务会、领导讲话、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参阅、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市直相关部门公开信息种类有7类: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工作动态、机构职能、业务及服务、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四项制度等栏目。8县(区)公开信息种类有18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财政公开、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乡镇工作、政府常务会、重大建设项目、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行政职权、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事指南、领导讲话、通知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为充分保障企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利,我市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电信营业厅、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以张贴标语、广告宣传画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手机公益短信、电信114导航语、网站动态宣传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以政府信息产业办现场咨询或通过网络QQ、邮件等先进信息化手段进行提问或咨询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2011年,全市收到请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54件。
(二)申请的处理情况。全市54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相关申请人,答复率为100 %。
(三)咨询处理情况。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累计处理(受理)18801次,其中:96128专线查询受理886次,网络查询受理9456次,现场咨询受理1560次,通过拨打办公电话、发邮件、传真、QQ留言等其他方式的咨询受理6899次,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相关咨询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应收费267元,都予以减免。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1年,全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2011年的努力工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省政府的要求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分类不够准确、处理程序不够规范等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不够稳定,工作缺乏连续性。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将在下一步工作进行深入整改。一是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制定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优化完善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完整、规范、准确。四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标语、广播、电视、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档案馆、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其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查询功能;设立适合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
附件:1.2011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目录
2.2011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
201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