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临沧市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确定临翔区、凤庆县为今年的抽查县区。按要求成立了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 有统计执法资格人员组成的“双随机”检查小组,于9月份完成对此次确定的20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确定本次检查主要内容:
1、企业2020年1-8月份月报(季报)的统计报表台账及历史台账。
2、企业2020年1-8月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会计资料。
3、其它与统计工作有联系的相关资料。
(二)根据2020年临沧市统计局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我们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名单、随机确定检查组成员。
1、临翔区抽取10家企业,其中:工业企业2家:云南澳华食品有限公司、临沧明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投资专业1家:临沧瑞玺生物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2家:临沧宏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博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业1家:临沧市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零贸易业2家:临沧亨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临沧诺达科技有限公司;住宿业2家:临沧雲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鼎鑫盛世酒店有限公司。
2、凤庆县抽取10家企业,其中:工业企业3家:临沧工投顺宁坚果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爱康电力有限公司、凤庆县吉通商混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专业3家:凤庆县城市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凤庆县鑫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1家:凤庆县红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业2家:凤庆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中廷房地产开发(凤庆)有限责任公司;批零贸易业1家:云南国滇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检查情况
1、检查组到抽查县(区)后,向统计局负责同志、相关人员说明本次检查的流程、内容、目的,提出做好配合工作的要求后,立即进行检查。
2、检查方式是实地检查。
3、检查组业务人员对每家企业的2020年1-8月份相关报表进行认真查看,把企业上报统计局平台数据与企业的台账,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三对照检查,并就有疑问的地方现场查询。
4、检查结果:
(1)临翔区:因临沧市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在库,项目于2011年完工,无上报数据,实际检查企业上报统计数据9家。按相关指标检查后,受检查企业正常经营,未发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2)凤庆县:凤庆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停产,无上报数据;凤庆县城市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 3月项目完工,已申请退库。实际检查企业上报统计数据8家,按相关指标核对,受检查企业正常经营,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未发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5、对有关证照、资料进行复印带回。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单位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人员未能正确理解指标涵义,影响数据填报质量。检查组要求企业按平常要加强与当地统计机构的沟通,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是个别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人员为兼职人员,个别统计人员没有接受统计专业培训,统计相关制度和统计台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统计规范化要求规范本单位统计工作,并由所在县(区)统计局负责指导验收。
三是基层调查单位对统计法的认识不高,对统计违法后果认识不到位。检查组要求检查县(区)统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广泛宣释统计法,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统计执法思路,开创统计执法和统计业务检查相结合路子。
三、措施及建议
针对此次检查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对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解决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理解有偏差,统计专业知识欠缺,造成统计数据失实等问题。
二是加大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建设相关规范和细则,组织对企业基础规范化进行考核验收,全面了解基层基础建设现状,制定改进措施,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落实。
三是加大培育统计执法人才库建设力度。临翔区和凤庆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特别是凤庆县统计局仅有1人考取了国家统计执法证,需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人员参与才能正常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临沧市统计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