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出国(境)任务审批、审核所需材料和工作时限

发布日期: 2023-03-27 18:29 信息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 浏览次数:

l、填写符合要求的《云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填写说明)或《云南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任务申报表》(填写说明)或《云南省公派出国留学审批表》;

2、有效的政审材料:有效的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及审查表,或者备案表、原人员审查批件复印件;

3、省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需要提供省财政厅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文件,如邀请方或中央组团部门承担全部出国(境)经费,则不需要提供(详见: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

4、拟前往国家(地区)本土发出的有效邀请函(邀请函具体要求)及其复印件以及打印的翻译件;

5、由邀请方安排的详细出访日程及打印的翻译件;

6、双跨团组需提供组团单位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件、《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和省外办的同意复函;
7、有地厅级党政干部(不含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厅级干部)参加出访的团组,另需提供“厅级干部参团说明”、“本单位本年度厅级干部出访情况说明”和“团组出访必要性说明”(抬头至省政府,说明团组出访必要性及参团厅级干部去年和今年的出访情况),连同上述1、4、5项材料(双跨团组还需第6项中的“通知书”及“批件”,且不用提交第4项)请提供1式8份;

8、公派留学人员与派出单位签订的留学协议(公派留学团组);

9、需报国港办审批的团组,上述l、2,3、4项材料请提供1式2份;

10、审批审核工作时间承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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