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供发〔2024〕18号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自治县、区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强化基层社建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面完成市、县(区)供销集团组建,培育起市、县(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龙头企业;每年增加社有企业3个以上、恢复或提升改造基层供销社16个以上、规范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以上,构建起供销集团为龙头、社有企业为支撑、基层社为基础、基层服务网点为终端的流通服务体系,使“供销一张网”实现延伸和覆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治理体制、经营机制明显完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更加激发,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社有企业,搭建为农服务平台
1.积极推进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成立市级供销集团,建设临沧优质农产品供应链平台,承接和长效服务“临品出滇”,借助“供销一张网”优势,在产业链后端营销上下功夫,围绕高原特色农业,为“临企临品”找市场、找供销,拓宽市场渠道,做好“临品出滇”后半篇文章。各县(区)积极谋划供销企业发展,依托社有骨干企业推进资源整合,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县级供销集团和骨干企业。强化联合合作,规范开放办社,严格准入条件,创新合作机制,加强系统内联合发展,推动与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等的互利合作,全面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2.积极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完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企业。重点推动农资企业拓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快向农业综合服务转型;推动农产品企业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加快向现代农产品综合经营企业转型;推动日用消费品企业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向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支撑的现代连锁经营企业转型。积极参与种业发展,承接粮食收储及经营服务。
3.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分类推进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按照产权清晰、社企分开的要求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写入社有企业《章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实施市场化用工制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层级管理要求分层制定业绩考核办法,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确保规范运行,提质发展壮大。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为农服务载体
4.大力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照“清理清退一批、全面升级做强一批、盘活资产和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的思路,对标“有证照、有场所、有标识、有人员、有收入、有为农服务项目”的“六有”要求,清理一批“空壳社”、改造提升一批“薄弱社”、新建一批乡镇基层供销社及中心村供销综合服务社,逐步实现乡镇基层供销社、中心村供销综合服务社全覆盖。探索“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模式,由社有企业牵头,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吸纳广大农户、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共同组建乡(村)基层供销社和中心村供销综合服务社。
5.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围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等领域,通过出资创办、入股参办、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成为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助申报实施涉农项目,授权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发挥供销流通优势,加大农产销对接、订单农业等模式,带动合作社发展。
6.推进乡村供销综合平台建设。激活县乡村供销系统网络资源,建立县乡村一体推进体制,推进联合社和社有企业资源下沉、服务下沉,把发展农资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等业务与基层社发展结合起来,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搭建服务乡村振兴的综合服务平台。在基础比较好、产业聚集度较高的乡(村),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通过与村集体经济联合合作,争取承接运营沪滇协作、乡村振兴等项目和各类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集体资产,采取移交托管经营、租赁经营、合资经营等多种模式,由供销企业按照市场化运营管理,盘活整合乡村运营项目及集体资产,助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夯实供销基层基础,发展壮大供销经济。
(三)推进经营服务创新,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7.全力做好农资供应保障。持续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认真落实省、市供销合作社农资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8年),组织实施“2+2”工程和行动,培育壮大一批农资龙头企业,完善农资仓储设施,推进农资空白县(区)恢复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加快向现代化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推广电商、小程序等新型营销方式,推进“智慧农资”建设。促进农资供应质优价稳。推动系统农资企业联合系统内外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带量采购、集采集配、直供直销等合作,促进产销对接、产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增强农资保供稳价能力。参与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支持系统农资企业承担地方农资储备任务。加强系统农资质量管理,健全农资质量管理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树牢“供销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品牌形象,确保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量足、质优、服务到位,切实服务保障粮食安全。
8.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探索建设顺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契合农民生产服务需求、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设施功能全、服务质量优、联农带农效果好的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因地制宜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托管服务和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聚焦服务临沧8大产业,探索扩大社会化服务领域,推进与村党组织合作,以“供销社+村党组织”合作模式,拓展各个产业在生产、收储、烘干、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关键节点的社会化服务模式,推进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9.增强农产品仓储流通服务能力。推进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打造一批“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将“供销一张网”延伸到乡村。积极参与生产地、集散地、销售地农产品市场的建设改造、运营管理,不断优化供销系统农产品市场网络布局,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争取运营管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积极参与推进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补短板工程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和销售地,建设改造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加强与商贸物流、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提高冷链物流设施运行效率,争取承接运营冷链设施,拓展冷链配送等经营业务。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延伸供销系统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载体产业链条,推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对接合作,发展订单农业、直供直销、社区生鲜农产品直销等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模式。
10.促进消费帮扶。着力培育打造供销特色品牌,带动发展临沧“土特产”。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发展直供直销、网上销售、中央厨房等流通模式,推进放心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强化与财政、工会等部门联动,整合财政预留份额、工会福利“大礼包”等资源,用好东西部协作等帮扶政策,依托“832平台”、“云品惠”等电商平台,扩大临沧农特产品网上销售。积极参与“临品出滇”背包市场业务洽谈订货会及节庆系列展示展销活动,激发消费潜能,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11.积极发展食用菌产业。落实好食用菌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建设工作,发挥好“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办公室”职能作用,完善议事协调职责,围绕野生食用菌、栽培食用菌“两类”基地布局,与食用菌产业发展研究院(所)合作,加强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和利用、资源评价、食用菌保鲜和冷链物流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及应用;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开展食用菌栽培技术培训,积极培育食用菌产业链,服务食用菌产品“三品一标”培育申报。
12.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认真学习践行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培育一批环保型再生资源社有企业,推动与系统内外再生资源企业合作,推进“智慧回收网点”建设。利用基层社、综合服务社等基层网点,发展绿色分拣中心(站),构建县乡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动农资企业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业务,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四)持续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发展动能
13.健全治理结构。全面落实依法治社要求,规范联合社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进一步完善“三会制度”,按期召开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和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治理机构及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社企分开、上下贯通、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联合社机关干部因工作需要在社有企业兼职的,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兼职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
14.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理事会全面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盘活利用社有资产,围绕企业投资、债务风险、资产处置、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设立“防火墙”“隔离带”,严格按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社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监事会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社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等情况监督。健全和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进行基础研究和前置审核。
15.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增强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手段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供销干部队伍,培养一批爱供销、懂市场、会管理、勇创新的优秀企业家。支持社有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开展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人才培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社,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供销文化,传承好“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全力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保障
16.压实工作责任。要提高对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能力建设,强化专业思维和素养,提高行业指导水平。县(区)供销社要根据实际,明确主攻方向,细化具体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17.加大统筹协调。要强化统筹指导和跟踪调度,健全持续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有效机制,做到上下贯通、协同联动、一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确保重点任务和举措及时落地见效。争取将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当地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三农”工作大局,积极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沟通,争取农资企业储备保供政策、农产品产销对接、承建惠农项目、承接运营管理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等方面得到支持。加强与邮政、金融、保险等部门合作,积极争取支持,稳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稳步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
18.加强典型引导。要注重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宣传和推广,加大示范引导,全力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