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1-18 17:38 信息来源: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从事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党群、招商、投融资、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工作。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以临沧惠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劳务派遣机构,实行自主招聘的方式,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计划: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机关专业技术人员7名。其中:党群专干3名,招商专员1名(男性),投融资岗1名,项目管理岗1名,工程建设岗1名(男性),招聘职位条件详见《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工作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办公软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8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相关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33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企事业人员招录和招聘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月18日通过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临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临沧新闻网、临沧日报、临沧早8点、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临沧市人才招聘网、临沧市人才招聘公众号、临沧电视台、云南人才市场(www.ynhr.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期间(8:30-12:00,14:30-18:0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相关学历、岗位或资质、资格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机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可通过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到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三楼305室报名,联系人:吴圣权,联系电话:0883-2128675。

  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2)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和通知相关事项;

  (3)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显示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资格条件,或者在职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11日-2月15日。

  3.资格审查结果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19年2月18日-2月22日)。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5.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要求达到最低开考比例3:1,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园区党工委同意后,按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免予笔试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免予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由管委会办公室统筹,聘请第三方出题。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相关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结构)。

  (2)领取准考证:2019年2月25日,在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三楼(305室)领取准考证,联系人:吴圣权,联系电话:0883-2128675。

  (3)笔试时间:2019年2月27日15:00-17:30,笔试地点:临沧市临翔区(详细考场在领取准考证时获取),参加笔试人员需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免予笔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5)笔试后一周内,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若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园区党工委同意后,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较高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免予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后,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在考察结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审批和聘用期限

  1.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园区党工委审定后,由本人与临沧惠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2.聘用期限: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签订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由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留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三年,三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可继续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续聘。

  五、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

  全日制专科以上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4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以上工资

  全日制专科以上工资每人每月6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其中:每人每月扣除1000元作为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合格以上一次性发放)。全日制研究生工资每人每月7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其中:每人每月扣除1000元作为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合格以上一次性发放)。

  六、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未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四)政策咨询电话:0883-2128675,联系人:吴圣权。

  监督电话:0883-2161521。

  附件:1.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机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20190120224459T5YO.docx

2019012022451277YQ.doc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