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恒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司员工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15 17:58 信息来源: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简介:临沧恒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属于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清洁服务等。

  随着公司管理的市政项目增加,为合理配备市政环卫绿化机械人员,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市政环卫绿化机械设备驾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及“人尽其才、适才适岗、能位匹配”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事宜

  (一)招聘岗位

部门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机械设备部

驾驶员

4

年龄 45 岁及以下,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必须持有B型及以上驾驶证,具有五年以上实际驾龄。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行为;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具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具有从事物业市政环卫或相关服务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合计

4人

  

  

  (二)薪酬待遇

序号

岗位

人数

应发月工资人/月(元)

养老保险(8%)

医疗保险(2%)

失业保险(0.3%)

工伤保险

1

驾驶员

4

4,500.00

  

  

  1.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均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薪酬工资(应发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及转正后薪酬待遇,按招聘单位同类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发放;

    2.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续聘;

    3.续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原则要求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物业工作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名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临沧工业园区网站、临沧工业园区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6日至1月18日。

  2.报名地点: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206室)。

  咨询电话:0883—2151646

  15906952903(禹文翔) 13988300555(欧阳弘康)

  监督电话:

  0883-2161521(王小丹)    0883-2151646(陶  兰)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及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临沧恒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人员招聘报名表》纸质版;

  (2)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半寸彩照2张。

  4.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面试阶段。

  (三)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形象等方面。

  2.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面试结果电话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要求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市监委派出园区纪检监察工委、管委会国资局将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沧恒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临沧恒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临沧恒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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