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20-03-05 16:1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行政处罚

  2019年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行业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立案2件,实施行政处罚2次,罚款7.2万元。

  (二)行政检查

  2019年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行业合计开展监督检查74户次,其中随机抽查55户次。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目前,临沧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37人,全部持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2.2019年共对对2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查。

  3.对8县(区)4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其中1件行政许可案件、3件行政处罚案件。

  4.2019年没有接到有关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没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案件,没有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情形。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年初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对本年度执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解读有关执法方面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年度监管执法重点和计划。

  2.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研究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优化执法资源配置,进一步减少重复监管执法的现象。加强行政执法内部审查制度建设,建立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完善自身监督机制。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各县(区)执法案卷上报省厅进行评查,选送2件典型案例上报应急管理厅。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改革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指导督促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把改革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督查和考核。

  (二)严格执行双随机检查制度。制定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善监管执法“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严格按计划组织全市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三)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分级执法,明确市、县二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分工。全面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信息化执法方式。

  (四)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联合激励”措施,定期公开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动态信息。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