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抽查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加强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我市认真开展2022年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市共有随机监督抽查传染病防治单位30个,其中医疗机构16家、诊所(学校医务室)13家、疾控机构1家。目前已完成监督的2022年传染病随机监督抽查任务28家,监督完成率93.33%。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印发《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2022年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2022〕-307)和《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临卫健发〔2022〕100号)等文件,建立双随机抽查相关工作制度,及时下拨国家监督抽查经费,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做好相关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二)加强监督抽查力度,通过严把“执法关”。我市卫生监督部门按照我市“双随机”抽查计划对传染病防治监督。主要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七个方面。同时依法依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问题频发、风险较高的单位加强巡查,把有限的监管资源真正投放到最需要的监管领域和环节,确保监督的实效性。
截至2022年9月7日,我市按照抽查计划中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单位30个,已完成监督抽查任务28家,监督完成率93.33%,案件查处9件,罚款金额11700.00元,监督任务完结率93.33%。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工作需要
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卫生监管队伍至关重要。我们将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力量,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新模式。
(二)继续加大卫生健康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强化对企业的教育、指导、服务,通过采取告知、提醒、劝导、约谈等柔性、人性化的执法措施,促使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义务,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附件:传染病防治双随机监督任务完成情况表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