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现将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具体情况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行政许可833件,行政处罚25件(罚款金额16920元),行政强制0件,行政检查176次,行政征收0件,行政征用0件,行政裁决0件。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行政许可2980件,行政处罚302件(罚款金额543048元),行政强制0件,行政检查10291次,行政征收10件,行政征用0件,行政裁决0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个/人)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行政执法主体1个,受委托执法组织1个,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人):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属法定行政机关,为行政执法主体;下属临沧市卫生监督局为受委托执法组织,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人,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12人。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行政执法主体8个,受委托执法组织8个,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19人):8个县(区)卫生健康局属法定行政机关,为行政执法主体;8个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受委托执法组织,共有卫生监督政执法人员119人,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115人。
(二)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不含行政复议案件)(件)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1.法制审核: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法制审核2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0件,重大行政强制案件法制审核0件,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0件。
2.案卷评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5件,评查行政许可案卷0件,评查行政强制案卷0件。
3.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0件,其中,通知自行纠正0件,撤销0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0件。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1.法制审核: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法制审核1件(凤庆县),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1件(凤庆县),重大行政强制案件法制审核0件,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0件。
2.案卷评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30件,评查行政许可案卷15件,评查行政强制案卷0件。
3.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6件,其中,通知自行纠正2件(耿马自治县),撤销0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4件(镇康县)。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件)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0件,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0件,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0件,公安机关立案0件。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0件,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0件,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0件,公安机关立案1件(凤庆县)。
(四)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次):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总数0次,其中,通报批评0次,责令改正0次,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0次,对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0次。
(五)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次):其中,通报批评0次,离岗培训0次,暂扣行政执法证0次,吊销行政执法证0次,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0次,提请监察机关调查处理0次,给予行政处分0次,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0次。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