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7月20日医疗广告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7-20 10:5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我委于2021年7月15日收到耿马九龙医院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审核,于2021年7月20日拟批准该医疗广告申请。现将批准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耿马九龙医院

  法定代表人:黄国春

  地址:耿马县公园中段白马办公楼

  发布媒体类别:户外、网络

  公示期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其有重大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情况的,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举报电话:0883-2135608。

  附件:户外广告样件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户外广告样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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