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7-06 17:3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提升工作整体效能,统筹推进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临沧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和督促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县(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拟定加强职 业病防治的政策措施,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完成市委、市政 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1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1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1位科级干部兼任,其他成员单位1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有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主动研 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 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 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 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临沧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世兰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召集人:彭玲艳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赵熙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贵仙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唐永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永超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达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谢永忠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戴君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木娅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  钧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钱  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赵  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启高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把建乔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向春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光建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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