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高开管发〔2024〕17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解决临沧高新区规划范围内注册登记企业等员工住房困难问题,现将申请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在高新区企业登记或税务登记的企业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二)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收入条件:单身人士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000元(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进入高新区入园企业工作无住房职工、高新区引进的专业人才、有稳定职业等人员可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二)申请人住房条件: 1.申请人在临翔区范围内没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等)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三、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到临沧高新区一楼服务大厅领取);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
(四)婚姻证明;
(五)社保缴纳凭证;
(六)劳动合同或正式职工证明(创业人员提交工商营业许可证)。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领表时间:2025年2月19日上午8:30—12:00,14:30—18:00;2025年2月20日上午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883-2161007。
(二)报名领表地点:临沧高新区一楼服务大厅(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园区路750号)。
(三)报名交表时间:截止2025年2月28日18:00,交表地点:临沧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二楼201室。
注意事项:鉴于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租房现无充足房源,本次报名完成后进入轮候等待分配房源。具体流程如下:1.由申请人到临沧高新区领取申请书。2.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并到有关单位审核及加盖表格内所涉及的各单位公章。3.填写完整并加盖完各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沧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提交审核。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对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申请人正式进入轮候库,待有房源时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到现场抽签确定序号,再按序号抽签确定配租房号。5.因房源配租时间不确定,为避免在轮候期间申请人资格发生变动,轮候期超过6个月的需对轮候分配房源的申请人再次做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即可分配房源。
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