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临沧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临质强办发〔2023〕12号)要求,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月”系列活动,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将制定的《临沧市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临沧市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引导我市农产品生产者形成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根据2023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相关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精心策划,确保实效。参照农业农村部2023年全国“质量月”开展的活动安排:“2023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秋季检查;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宣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强策划、发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质量宣传、质量服务等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广泛宣传质量政策、质量发展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质量问题,结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政策、质量发展成果,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详见《2023年全国“质量月”联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云质强办发〔2023〕20号)附件2)
(二)开展宣传培训。按照“监管高于平时、严于平时”要求,围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组织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资经营门店等场所,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服务、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宣传活动,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四、材料报送
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活动统计表(PDF(加盖公章)和word版)、有关图片以及视频以电子版本形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绿色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闵荣林 214960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要求
由市局绿色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在局机关大楼一楼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展板进行展示;由市局市场信息科在局机关大楼一层大屏开展宣传主题和口号轮播,并拍摄提供相关图片及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