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领域政策和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
出台本单位规范性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科室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二、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科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可通过各科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
各科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五、健全解读机制
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本单位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六、完善考核管理
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七、本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