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8-12 12: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污染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2016年7月起,耿马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两类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清理。共清理出县域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56件,其中“未批先建”项目53件,“未验先投”项目3件。

同时,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根据清理结果,建立违法违规项目台账,针对每一项违法行为,采取约谈相关负责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方式,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并大力督促整改落实。截至8月9日,共有43件完成了整改,占排查出违法违规项目总数的77%;其余项目将通过加大督办力度和增加催办频次等方式,督促整改进度,确保违法违规项目于2016年10月前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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