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从严整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16-08-11 12: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源头控制,降低潜在环境风险,促进云县企业有序健康发展,201688日云县环境保护局在云县电视台、云县报刊布“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限期办理环保手续通告,要求凡属于整治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从即日起应对涉嫌环境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进行认真自查,落实整改。凡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应在今年1231日前向环保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完善备案手续;凡符合整改规范条件的项目应今年1231日前完成整改并完善验收手续;凡不符合备案条件和验收条件,以及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淘汰取缔;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逾期未完成备案或完善验收手续的项目,以及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将依照新《环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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