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07号)办理进度的情况公示 (续一)

发布日期: 2016-08-02 12:00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07号)要求,市政府领导就按时按质做好办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密切配合,督促临翔区及时办理。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下发转办单(临环督办转第4号)至临翔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

截至7月30日下午6:00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7月29日22:00接转办单后,临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及时落实,22:30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环保、林业、国土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举报临沧富友矿业有限公司问题。7月30日8:00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领导及技术人员到临翔区博尚镇大田河进行现场核查。

二是通过到公司采矿区现场踏勘检查,初步核实情况如下:

1.临沧富友公司拗水处石场及洗泥场建设项目通过市环保局、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但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不存在“当地环保部门每年通过该公司年审”问题;

2.经市区两级环保、林业、国土部门初步核实,此前均未接到过群众或其他企业对临沧富友矿业有限公司运营存在所举报问题的举报或投诉。

下步工作开展情况续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