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科室:各职能科室
2.事项类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3.设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
4.救济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南省财政厅或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投诉电话:0883-2147826
临沧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检查流程图.pdf
临沧市财政局行政处罚流程图.pdf
临沧市财政局行政检查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