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工业园区税务局,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18〕33号)有关规定,经临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社会信用代码:525309003436206315)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期限2020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18〕3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临沧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