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契税政策宣传提纲的通知云财税〔2021〕36号

发布日期: 2021-08-27 17: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州、市财政局、税务局,滇中新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契税法》授权地方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明确契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为做好我省契税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我们起草了《契税政策宣传提纲》,印发全省财税部门。请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契税法》《决定》及其相关政策于2021年9月1日起在我省顺利施行。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契税政策宣传提纲的通知.docx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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