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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003631-745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23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四届三次会议第43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陈德斌、笪永忠、甄太康、江鸿斌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关于支持耿马华侨管理区改善型住房建设的建议》(第43051号)交由我局牵头,市农垦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共同办理,首先,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很好,经我局与市农垦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共同研究协商,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耿马华侨农场原名国营耿马农场,始建于1958年3月,1970年改建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二师独立一营,1974年恢复农场建制。1978年7月接纳安置越南归难侨后,更名为国营耿马华侨农场,隶属省侨办管理。1988年8月移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实行县属县管,归口管理,但改革不彻底,未真正实现移交。2000年9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华侨农(林)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通知》(云政发〔2000〕211 号)文件精神,耿马华侨农场实施以“四项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文教、卫生、公安派出所等场办社会职能再次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归口管理。改革明确农场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农业企业,建立“县属县管,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农业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同时改革农业职工制度,建立与家庭承包经营、个体私营经济相适应的场员制度。农场场员、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农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于2001年7月正式转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发放。华侨农场变为一个集农、工、贸综合经营为一体的农业企业。2003年12月,实施国企改革,根据临沧市糖业企业整合要求,农场与糖厂实行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分设,华侨糖厂正式从农场分离,农场失去龙头支柱企业和主要经济来源。从此变成了纯农业企业。因农业产业单一,市场风险难以抵御,经营管理困难,农场及广大场员群众收入持续减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曾出现连续倒退的情况。2009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的意见,耿马华侨农场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改制成立耿马华侨管理区,设管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作为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乡科级工作机构,行使行政职能,保留耿马华侨农场牌子。2010年12日,管理区下设1个华侨社区18个居民组,形成了管理区、社区和居民组的三级行政管理模式。完成体制改革后,管理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耿马自治县委、县政府按“9+1”管理模式,将管理区项目建设全部纳入县整体规划统筹,政策上实行双轨制、双覆盖,实施了“幸福安居”工程,累计投入项目资金2429.9万元:

  (一)实施“归难侨和非归难侨危房改造”工程。2008年至2012年,完成归难侨和非归难侨危房改造1167户,落实国家、省、市、县项目配套资金1983.9万元,落实华侨新村基础设施配套资金233万元,场员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二)实施“十一组易地搬迁”工程。2018年完成华侨社区第十一居民小组易地搬迁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上级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确保搬迁点群众能顺利入住。

  (三)2012至2016年实施省卫生厅无害化户厕建设550座,落实补助资金27.5万元。

  (四)2019至2020年实施“厕所革命”,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建设355座,落实项目补助35.5万元。

  同时,自2017年以来,管理区还实施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整合上级补助和华侨事务费项目资金共55万元,管理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给予华侨管理区改善型住房建设的政策支持

  (一)我局积极帮助指导耿马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从棚户区改造或农房抗震加固两个方向科学谋划申报项目,积极争取华侨管理区改善住房建设的政策支持,逐年改善广大归侨侨眷的生活质量。同时,因华侨管理区未纳入耿马自治县城市规划区,不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我局将加强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请示汇报,待政策允许及时将华侨管理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二)经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衔接,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及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第1号令),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补办出让手续。华侨管理区居民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方式取得,在居民自愿的情况下,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使用权类型变更,即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当地人民政府审查,确认建设用地来源合法、权属无纠纷,可依申请按协议方式给予办理,并由土地使用权人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指导耿马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市政府找项目系列专题培训会议要求,从国家、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政策方向和重点工作出发,结合当前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的实际和面临的短板,参照乡镇梳理上报的项目,重点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乡镇供水、停车设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着手,积极梳理包装华侨管理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同时,我局将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的衔接,加强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部门的工作汇报力度,紧盯项目申报工作动态,抢抓机遇,及时申报,争取获得国家和省级最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盼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住房城乡建设的工作,给予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周俊,联系电话:18187077455,传真:2157139)

    报: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垦局。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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