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21-003643-273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19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第43104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公开

钟汝菊委员:

  您在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各县区和乡村小广告进行专项清理活动的建议》(提案号:第43104号)已交由我局牵头组织办理,经会同协办部门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研究,认为您对城区和乡村小广告现状分析全面,所提建议切实可行,结合您的提案建议,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于2020年7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了县区和乡村小广告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站位,及时研办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学习《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协办发〔2020〕6号),认真研究办理第43104号提案《关于对各县区和乡村小广告进行专项清理活动的建议》,根据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提案中对各县城区和各乡镇辖区内的“牛皮癣”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工作超出了我局对广告内容进行监管的工作职能职责范围,我局于2020年6月16日当面向市政协提案委提交了《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对各县区和乡村小广告进行专项清理活动的建议>提案的请示》并汇报了办理意见,按市政协提案委要求我局牵头组织该提案的办理。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于2020年6月19日向市政协提案委报告了第43104号提案《关于对各县区和乡村小广告进行专项清理活动的建议》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情况。

  二、部门协商,制定方案

  2020年6月19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及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协商会议,对第43104号提案办理进行商讨,结合三个部门各自工作职责,提出工作建议。于2020年7月8日制定下发《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县(区)乡村小广告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整治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对“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

  三、突出重点,清理整治

  以城乡“牛皮癣”小广告及影响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为重点,根据部门职责,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7月-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县区和乡村小广告专项清理整治。

  (一)强化宣传,动员社会力量主动参与

  一是通过乡村广播、召开会议、微信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非法小广告、户外广告整治的目的和意义,积极营造人人参与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居民自觉抵制乱贴乱画行为,提升公民主人翁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临沧市广告协会的支持下,利用其微信群向广告经营者发放告诫书,积极劝阻广告经营者制作、发布小广告;三是及时联系、动员街道、社区、村委会等部门参与整治,动员村委会将门前“三包”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已开通城建热线的县区充分发挥12319的作用,接受关于市容环卫方面的投诉、咨询、建议,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500余份,车辆巡回播放相关法律法规30余次,微信公众号、信息宣传60余次。

  (二)开展行政指导,强化事前柔性监管

  一是对培训机构、小区物业、房地产中介、民营医院开展行政提示。以实地走访、电话、QQ邮箱等方式进行行政提示,要求培训机构、沿街商户、房地产中介、民营医院等经营主体不得发布“牛皮癣”小广告,要求民营医院未经卫生行政等部门批准不得发布医疗广告,要求物业部门主动清理小区内的喷绘及“牛皮癣”小广告;二是召开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广告经营者对违法发布的户外广告、小广告限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合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定期进行维护,制作、发布的广告内容要真实、合法,履行好广告审查义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违法小广告。共对353个经营主体开展行政提示,对34户广告经营者实施提醒告诫。

  (三)突出重点区域,开展“牛皮癣”小广告清理

  一是清理主干道两侧小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清理擅自在主干道旁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的“牛皮癣”小广告,要求沿街商户主动清理门面周围小广告。争取主干道清洁人员的支持,不定期清除其清洁区内非法小广告,主动制止非法小广告粘贴、喷绘行为。

  二是清理学校周边小广告。向市内高中、中专、滇西师范科技学院等学校周边经营者发放告诫书,告诫经营者不得在学校周边张贴、发放小广告,要求其对门面周围小广告进行清理。

  三是清理农贸市场小广告。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整治之机,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建立“十个卫生保洁制度”,对市场内的小广告、小布标、店招牌等每月集中清理整治一遍,督促市场内经营者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四是清理乡村公共设施小广告。结合行政村所在地公厕改建和管理,定期清理农村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粘贴、涂写的小广告,1254座公共厕所状况得到改善。

  五是清理农户周围小广告。结合“对标对表对责补齐短板,干干净净迎接小康行动”,依托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在打扫房前屋后的同时,清理房屋墙壁、公共厕所、电线杆、垃圾池等构建物上的小广告。

  六是清理公路两侧户外广告、墙体喷绘、横幅。参与市政府组织的临沧市公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公路沿线违法发布的户外广告、墙体喷绘、横幅。

  此次专项行动共清理乱贴乱画、电话号码喷绘等非法小广告12000余条,查处案件3起,罚款1300元;共发放各类通知、告知书750余份,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249份,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62份,拆除违法、破旧广告牌(含建筑工地围墙广告、灯箱)2410块(个),拆除不规范雨棚312个,清理各类违规布标、横幅178条,整治不规范户外标识牌160块;在城区街道、学校周边、小区附近、市场门口、车站等人口集中的地段设置户外免费粘贴栏10块。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非法小广告管理工作缺乏指导性的法律法规,实际按各自职责管辖的部门较多,却无法律法规明确主管部门,管辖成效不明显。

  (二)非法小广告粘贴、喷绘地点隐蔽,粘贴行为频发,治理后容易复发,清除难度大,短期治理难以取得实效。

  (三)便民服务展板设置较少,小广告发放缺乏途径。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街道办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牛皮癣”小广告的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好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群众支持。通过执法实际行动,以及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呼吁群众对自家商铺、住宅或小区范围内的小广告进行清除,在自身不参与的同时,主动拒绝乱贴小广告现象。对于确有发布租房、招聘等信息需求的,应在公示牌或宣传栏等指定区域进行张贴。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保持高压态势,通过部门联合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巡检,形成监管合力,巩固工作成果。

  (四)强化专项整治,开展长效治理。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相关整治中,将小广告整治纳入监管内容,以专项促长效,持续清理整治“牛皮癣”小广告。

  感谢您对我市小广告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陆天瑶  联系电话:0883-215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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