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jw1/2022-00091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09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沧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309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公开

尊敬的李彪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视和支持。您在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3096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认识

  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学习科目,强化思想认识。

     二、加强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指导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的使用,监管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时规范进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上报。每年定期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及公共卫生机构专业人员进行法定传染病监测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培训,同时举行卫生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能力。至于各级医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部门、学校、主要商业零售机构、社区管理机构等信息、管理系统整合问题,我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由市委、市政府来统筹协调处理。

    三、加快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和指挥中心

  当前我市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协调统一的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均在卫生健康系统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评估、修订、完善,定期进行卫生应急演练。今后将根据实际,不断优化完善现有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指挥中心,不断满足应急需求。关于设置跨部门“公共安全”事务机构有关事宜,市卫生健康委将充分发挥专业所长,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向党委政府提供专业方面的决策建议。

    四、抓实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人力资源建设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人力资源建设工作,在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方面,依托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一是着手建设临沧市传染病医院,提升全市传染病救治能力;二是改造提升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区域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装备达到同级国家标准(B类),具备辐射周边地区的能力;三是积极改造沧源、镇康、耿马三个国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装备达到同级国家标准(B类),提升防控境外传染病输入的能力。4月30日、5月10日、5月11日,镇康、沧源、耿马3个国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继完成了实验室改造,具备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一是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人才引进,2020年6月面向全国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为各级公共卫生机构新招到岗93人。四是广泛开展公共卫生领域业务人员技能培训。能力提升,不断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与上海崇明区等对口支援城市开展交流学习,外派人员到上级公共卫生机构进修学习。

  五、加快研究建设医用物资检验检测实验室

  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向省卫生健康委和市政府财政部门争取经费,加大对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验室硬件、软件和管理的投入,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2020年4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计划拨款1450万元用于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300万元用于镇康、耿马、沧源3个国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00万元用于其他5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以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卫生应急能力。

  六、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救治体系

  狠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救治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要求各公立医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处置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二是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共有12个医疗救治专家组和39支医疗救援小分队。均经过培训和应急演练,配备了相关检测仪器和技术装备,按需求贮备应急救援药品。相关人员和单位车辆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听从统一调用。做到一旦发生灾情,人员随叫随到,设备随取随用,车辆随调随走,确保反应迅速,快速出击,防治到位。三是积极规划统筹市属医院发热门诊的改扩建或新建,建设集接诊、化验、影像、观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发热门诊,配备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影像、急救、核酸检测设备。四是压实医院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设置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要求,促使其具备为发热病人及时开展传染病筛查的能力。

  七、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应对物资保障体系

  积极做好疾病防控及医疗救治方面的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管理好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积极推进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应对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就全市应急应对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专业建议。

  八、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应对舆论保障工作

  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应对时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切实提升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积极配合网信、宣传等部门进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九、着力加强基层与社区防控力量建设

  立足临沧实际情况,结合部门职责,着力加强基层和社区医防力量建设。一是通过全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加强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逐步适应形势变化和客观需求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二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建设,规范发热筛查哨点的改造建设、人员培训和运行管理,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预警报告能力,加强发热患者的源头管理,降低传播风险。三是加强街道(乡镇)公共卫生工作力量,结合实际配备具有公共卫生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落实公共卫生政策、引导社区力量参与防控、开展健康知识宣教。四是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与服务对象健康指标、服务评价等相挂钩的家庭医生健康绩效评价体系,提高家庭医生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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