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zj33/2022-00192
发布机构:
临沧市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9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第43031号提案的答复临财字〔2020〕3号

  办理结果分类:A类

  是否公开: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第43031号提案的答复

  李华、彭尧委员:

  你们在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的提案》(第43031号),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出台的相关财务政策和会计人员学习管理政策情况

  1.规范小企业财务管理,出台《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11年财政部制定下发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市财政局于2011年12月以《临沧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临财会发〔2011〕39号),下发至各县(区)财政局和市属各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九条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2.增强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出台《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文件。为便于对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市财政局转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9〕2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云财会〔2020〕53号)等3个文件。

  3.强化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出台《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云南省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对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提供委托代理记账会计业务,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联文转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0〕1号)。

  (二)组织培训企业情况

  一是为培育企业发展,壮大地方财源,举办以“关爱诚信法人 扶强诚信企业”为主题的企业管理知识培训班。    2017年7月14日、15日由市政府组织,分临翔片区和耿马片区对8县(区)、临沧工业园区和临沧边合区辖区内重点企业,包括:2014年至2017年7月止享受财政补助的企业、2016年5月1日前欠税建安企业、国有企业等目前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进行了以“关爱诚信法人 扶强诚信企业”为主题的企业管理知识培训。针对我市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业主普遍缺乏财务税收知识,加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不完善,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务核算不科学、不完整等问题,市财政部门和税务等部门分别对企业财务管理、税收业务政策、企业信用监管、企业政策扶持等进行了讲解培训。二是围绕提升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新政、解决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举办全市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班。2019年4月28日至30日在临沧市会议中心举办全市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人数240人。培训内容重点围绕提升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新政、解决融资贵融资难、推进“放管服”改革、“三品一标”品牌建设、信用监管、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方面作辅导讲解,培训期间开展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查。

  (三)财政扶持微型企业补助资金情况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情况。2018年至2020年7月止,市财政共计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2856.38万元(2020年安排的2177万元为预拨资金),其中:个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9887.38万元,小微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792万元;扶持小微企业546户;带动就业人数4714人。

  2.扶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补助资金情况。一是2017-2019年争取省级微型企业补助资金306.89万元。二是2016-2019,市财政共计安排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144.12万元,专项用于微型企业培育、工业企业升规、发展电子商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认定、提升品牌质量、上台阶奖、企业上市补助或奖励和现代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训等。

  二、临沧市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

  我市代理记账机构自2010年4月临沧诚信会计服务公司第一家颁证成立以来,经过近10年的逐渐发展,特别是近3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政府“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使代理记账机构有了较快的发展。截止2020年7月,临沧市通过备案审核的代理记账机构共37户(其中:临翔区20户、云县5户、凤庆县1户、永德县3户、镇康县4户、双江县1户、耿马县1户、沧源2户),注册资金2340万元,代理记账客户为1401户,代理记账业务总收入为1306.39万元,专职从业人员202人(中、高级人员49人,初级人员75人)。

  三、下步重点工作意见建议

  近年来,为了规范小微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上级财政部门相继制定出台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政策。但由于我市小微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以及我们在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对小微企业及会计人员执行相关政策的监管力度不够到位等原因,目前我市部分小微企业尚不清楚上级相关部门已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的相关会计准则,致使部分小微企业出现未建账、建账不规范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现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将尽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大财务税收知识培训。近年来,市县相关部门通过多渠道多次对企业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但主要是以重点企业为主。现针对小微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财务不规范、会计核算水平不高等问题,在今后年度工作中,市县财税等相关部门将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小微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管理、税收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税法遵从度。

  (二)着力开展纳税辅导。下步工作中,特别要在“非接触式”办税推广上下功夫,引导纳税人采用“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APP等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纳税成本。

  (三)着力规范报表报送。税务机关在受理小微企业相关财务报表报送时,严格执行财务报表报送规定,严把报送环节报表质量,以此倒逼小微企业规范财务报表管理机制。

  (四)着力落实税收政策。目前,特别是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多,财税部门将不折不扣地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并将政策落实到位,让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真正享受政策红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五)着力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2019年为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云南省相继印发了《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等文件,根据统计数据,目前我市共有7188人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通过6420人,从统计数据看,我市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未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包括小微企事业会计人员),在下步工作中,市县财政部门将按文件相关要求,对会计从业人员做到“应采尽采”,并督促和引导他们采取实地培训、网络学习、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等方式完成好继续教育,以便不继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的服务于小微企业。

  (六)着力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督工作。目前很大一部分小微企业为减轻企业成本,会计业务以委托的方式请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办理,但由于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限,导致在会计核算、财务规范等方面出现各种不合规的问题,为能使代理记账机构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当地小微企业,市县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管作用。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采取部门联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会同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罚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规定给予严厉处罚;二是督导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更好的服务于委托企业;三是在代理记账机构比较集中且业务较为成熟的县(区)建立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性管理服务。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 祥  0883—214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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