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21-003732-098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3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第43072号提案的答复(A类公开)

  吴新琴、浦丽萍、曾琴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第4307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正以“三种模式”全面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是城郊结合部、离县城较近且交通便利的村庄,垃圾以城镇一体化处理为主;二是乡镇驻地和周边村庄,采取户分类(减量)、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三是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村庄,采取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就近处理。目前,全市68个非城关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7542个自然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100%,其中,采用转运至城镇、自建卫生填埋或焚烧设施等方式有效处理生活垃圾的自然村有5618个,有效治理率达74.48%。同时,7542个自然村均建立了生活垃圾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有151个自然村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建设正在加快推进。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以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为重点,结合乡镇、村庄的区位以及转运、处理能力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水平。一是城市周边的村庄,采取“住(用)户清扫、定点倾倒,村负责收集,乡(镇)负责转运,县(区)负责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二是乡(镇)镇区周边的村庄,采取“住(用)户清扫、定点倾倒,村负责收集,乡(镇)负责处理”的方式,在乡(镇)镇区建设生活垃收集、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三是较大村、旅游村、重点村,采取“住(用)户清扫、定点倾倒,村负责处理”的方式,在村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四是少数偏远的村庄,不具备转运条件的,采取源头减量化,对生活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建设标准化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理。

  (二)制度先行,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四项制度”。按照“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要求,以“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完善制度、配套设施、日常保洁”为重点,建立完善农村生垃圾收费制度、保洁制度、分类制度、村庄全日制保洁制度“四项制度”建设,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引导教育,培养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推进“四项制度”从“有名”向“有实”持续转变,用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

                                                                                                    2020年9月17日

                                                                           (承办人:袁红  联系电话:0883-21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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