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21-003653-550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09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公开

  尊敬的王红润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疫情防控,在县级建传染病医院的建议》(第55号)已交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13号),已将永德县人民医院2间负压病房改造和2间ICU病房改造(投资400万元)、永德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投资335.3万元)纳入实施方案。根据省“双提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2次会议精神,已将永德县人民医院核酸实验室改造纳入新增的“双提升工程”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改造和设备配置,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2020年我市将永德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健康扶贫保障工程申报,总建筑面积13482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住院综合楼,总投资674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5000万元,地方配套1741万元。按照此次项目申报建设要求,重点提升县级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可转换传染病区收治能力、可转换ICU收治能力、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8月18日,市发改委已下达该项目投资计划(临发改社发〔2020〕448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改革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精神,以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为主,重点改善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做到“平战结合”、中西医并重,疫情发生时,30-50万人口的县能开放传染床不低于50张,既考虑平时承担常规医疗服务的需要,降低运行成本,也要考虑到疫情期间独立运行、封闭管理的要求,原则上不鼓励新建独立的传染病医院。

  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我省“双提升工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项目将在年内开始实施,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永德县应对疫情防控的医疗救治水平。

  下步工作中,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向上汇报争取,协调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大力度争取县级卫生建设项目的支持,进一步提升永德县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积极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此复。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