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光、张有力、李鑫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临翔区圈内乡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的建议》(第3号),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2月28日,临翔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给予批准建设临翔区圈内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请示》,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市财政局于2020年3月13日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临翔区圈内乡新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研究,一致认为:一是临翔区圈内乡党政机关租用保障房办公符合相关规定;二是该项目建设资金未列入临翔区2020年财政预算;三是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答复,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还未批准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项目。鉴于此,建议临翔区圈内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继续租用保障房一楼办公,待达到新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定的相关要求后再按程序报批。以上意见于2020年4月9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2020年7月24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市财政局再次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请示临翔区人民政府建设临翔区圈内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事宜,据实反映临翔区人民政府建设临翔区圈内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特殊情况及人大代表建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答复:“自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后,停建的口子一直没有打开,政策上不允许新建”。此外,在2018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严控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2020年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重申“严禁新建楼堂馆所”。
由于目前政策不允许新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我们建议临翔区圈内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继续维持现状使用,待国家出台新的规定后再由临翔区按程序报批。同时,建议临翔区人民政府继续关注国家最新政策变化,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在圈内乡党政机关现有办公条件下,克服困难,优化服务,确保党政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感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