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4-00959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7-30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临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公开

尊敬的张嵌、杨惠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重症精神病患者强制管理救治机制的建议》(第2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

  一是对患有精神病特困人员给予全额参保资助,脱贫人口给予180元/人的参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120元/人的参保资助,减轻其参保缴费负担,使其能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普惠医疗待遇政策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年度内个人普通门诊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5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最高赔付限额稳步提升,由原每人每年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脱贫人口由原最高赔付限额45万元调整至取消年度最高理赔限额。二是将精神病纳入25种门诊慢性病待遇保障范围。参保对象患精神疾病的,按规定进行申报,罹患多种慢性病时,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三是将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纳入15种门诊特殊病待遇保障范围,参保对象患重性精神病的按住院待遇标准执行,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并计算。四是将重性精神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住院待遇范围。患重性精神疾病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且住院取消起付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五是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病需住院治疗的,统一到统筹区内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住院就医待遇按住院床日付费方式实行定额包干结算,包干支付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精神病专科医院诊疗技术水平,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双方约定,包干标准根据医院级别从132元/天(一级医院)至264元/天(三甲医院)。六是将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用第二代长效针剂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经精神卫生项目办筛查符合条件的患精神分裂症参保人员,经复核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的,运用第二代长效针剂时,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支付标准给予报销相关费用;在实施门诊特殊病管理前必须在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短期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期间实施了第二代长效针剂治疗的,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在不高于床日包干标准(不含二代长效针剂费用)的前提下,按普通住院标准进行结算,不按床日包干政策执行,患者出院时实施“一站式”结算。

  二、在医疗救助制度方面

  一是对在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按照住院治疗总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纳入救助范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5000元。二是将精神病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患精神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在获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单次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在1-5万元(含5万元)的按80%给予救助、5万元以上的按90%给予救助、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按8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

  三、在提高重症精神病患者治疗率方面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民政惠民利民政策,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庭、监护人及相关机构进一步掌握了解民政社会救助等政策,增强主观能动性,使符合条件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庭、监护人及相关机构主动或代为提出申请,享受对应的困难人群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政策。

  二是加强救助政策落实。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衔接,主动发现基本生活困难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及时按政策、程序规定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做到“应救尽救”。

  四、在开展康复服务方面

  一是全市77个乡镇全部建立了由政法、卫生健康、公安、司法行政、民政、残联等单位组成的基层综合管理小组,940个村、社区全部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及时健全完善特殊人群管控措施,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辅导、身心康复指导,精神障碍患者线索筛查、登记、报告等工作。

  二是居家康复服务深入基层。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专门抽调3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10个工作组,在县、乡、村基础管理工作人员配合协助下,至少每月1次深入社区、乡镇、村(入户)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诊断、随访管理、复诊、治疗、救助、免费提供门诊居家治疗药品、康复指导与健康咨询等工作。

  打造了“市级统筹、县级协调、专业机构负责、乡镇组织、村级协助随访、监护人监督管理”的综合防治管理模式。有效降低重症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发生率和精神残疾率,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精神卫生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给予关心支持,并给予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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