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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临发改函〔2021〕31号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四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辉国庆、武正和、罗厉利、邹俐、徐颖等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永德县特色小镇的建议》(第5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接协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 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全面建立特色小镇清单管理的函》(云发改规划函〔2020〕339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关于规范上报特色小镇清单的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督促8县(区)人民政府和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对我市特色小镇进行了申报条件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编制小镇规划并通过了市级或县级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查小镇建设是否突破相关红线底线)。经审查,临沧市共有23个小镇具备申报条件,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市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1月6日将符合条件的23个小镇报请省发展改革委纳入全省特色小镇清单。
根据2021年5月9日《云南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特色小镇有关情况的通知》和《云南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黄牌警告和淘汰退出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云发改规划〔2021〕390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督促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对2021年1月6日上报的23个小镇进行了进一步核实梳理,经梳理,我市具备申报条件的小镇为22个,市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5月17日将相关材料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其中,永德县大雪山漂流小镇符合申报条件并纳入22个申报清单。永德县湖滨恒春度假小镇、永康商贸物流特色小镇、崇岗坚果特色小镇、乌木龙乡俐侎特色小镇、勐板乡天池小镇、小勐统田园小镇、大山乡班卡亚练农业特色小镇等7个小镇不符合申报条件,未能纳入申报清单,且按规定不能再以“某某小镇”之名建设和宣传项目。
下步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国家、省关于特色小镇建设的要求,争取在下步全省特色小镇清单管理调整中争取各代表所提的各个小镇纳入全省清单管理,并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市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并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
2021年6月 7 日
(承办人:临沧市发展改革委邹智兵 联系电话:2121213)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
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建议编号 | 收到日期 | ||||||
建议名称 | |||||||
承办单位名称 | |||||||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建 议 和 要 求 | |||||||
备注 |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传真)至建议承办单位、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0883—2123890)、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议案科(0883—2165982、2127817)。 |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