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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927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27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临沧市 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号建议答复

  尊敬的李海玲等代表:

  非常感谢你们对全市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你们在临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将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纳入省级重点园区的建议》(第84号)已交由我委办理,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于6月16日与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协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下发,文件明确撤销“耿马(孟定)边境贸易加工园区”(该园区于2019年5月更名为“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省级开发区重新履行报批程序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发改产业〔2020〕586号)文件要求,我市提出了将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整合到临沧边合区中作为片区给予保留,未获得省上同意。

  鉴于上属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与对应的省级部门多次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答复“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开发区进入标准,综合评分在中位分5.9分以上,并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的开发区才能保留。省工信厅表示“积极支持该园区建设”。5月11日省委省政府在临沧召开现场办公会,会上市委市政府请求将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在省级开发区动态调整中纳入省级开发区事项作了汇报,省级涉及部门反馈意见“积极支持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申报省级园区,并对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给予积极支持”。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9年省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的通知》要求,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10月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申报耿马县绿色食品工业园区为省级农业创业创新园区。经过省级专家评审,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19年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名单的通知》(云农产〔2020〕1号)确认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为2019年省级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目前,全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在推进中,省级开发区考核评价办法、“优胜劣汰”机制等一系列问题均未明确。下步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协同耿马县做好“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园区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使园区各项经济指标达到省级开发区相应的标准,待省级开发区动态调整相关考核办法出台后,争取将该园区早日列入省级开发区目录。

  最后,衷心地感谢各位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并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委的工作,对我委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021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祝万兰, 0883——2143416)

  抄送:市人大选联工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协办单位。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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