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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0926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27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四届 人大四次会议李张空等3名代表 第10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张空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边境地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议》(第103号)收悉,已交我委研究办理,非常感谢您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支持,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委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粮食和物资建设发展科为责任科室,认真研究并推进落实,在征求了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沧源自治县地处边境,医疗卫生基础相对薄弱,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滞后,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传染病输入的风险较高,为有效巩固境内传染病疫情防控成果,加强边境应急保障体系尤为重要,李张空等3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边境地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十分切合沧源自治县的实际,如项目建成将对开展边境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传染病防控发挥重要作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沧源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多次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请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我市疫情防控方面的项目和资金给予倾斜和支持。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通过积极争取,将沧源自治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100万元;财政部门下达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特别抗疫国债卫生项目资金5094万元(其中沧源县国门医院5000万元),中央疫情防控资金434.64万元,省级疫情防控资金650万元,市级疫情防控资金100万元。

  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预算投资项目中,暂无对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的专项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和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将共同继续加强向上汇报,争取将边境地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纳入中央和省级支持,努力改善边境地区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体系建设,为边境地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确保边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此函告。

  附件:临沧市发改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承办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0883-212327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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