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4-00925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27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四届 人大四次会议李海玲等4名代表 第8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海玲等4位代表:

  非常感谢4位代表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支持,您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建设国家级储备糖耿马储备库的建议》(第82号)已交由我委办理。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由我委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粮食和物资建设发展科为责任科室,认真研究并推进落实,在征求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中央储备糖市场调控管理,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糖规划、总量计划和年度调控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协调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中央储备糖行政管理,负责中央储备糖利息费用补贴的预算编制、申请及使用管理,对中央储备糖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及计划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财政部负责中央储备糖财政财务管理,安排和管理中央储备糖财政补贴资金,组织指导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财务秩序和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清算并根据需要开展绩效评估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财政部指定储备运营机构。储备运营机构负责中央储备糖的日常管理,储备运营业务与商业经营实行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严格分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行政指令,具体实施中央储备糖收储、销售、轮换、动用计划,按月报告计划落实情况、储备管理情况和有关统计报表,对中央储备糖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在接到建议后,我委及时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汇报对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答复将积极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汇报,争取给予我省更多支持。

  在下步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积极向上汇报对接,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我委将积极支持耿马县争取纳入中央储备糖申报工作。

  谢谢李海玲等4位代表对我市蔗糖产业发展和储备糖工作的关心,并恳求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特此函告。

  附件:临沧市发改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承办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0883-212327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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