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发布日期: 2021-03-04 15:3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云南省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优先补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以上标准补助,非寄宿生按以上标准的50%给予补助,满足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再按资金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对其他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标准实施资助。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0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进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补助天数200天,每年补助800元。

  (5)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人口在30万以下的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的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标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基础上,再补助250元/生.年,小学(寄宿生)达到1250元/生.年,初中(寄宿生)达到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参照第3条执行。

  临沧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83-2165962

  临沧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杨佳军、杨娟、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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