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xjsj/2024-00042
发布机构: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27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措施的通知

临建发[2020]2号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措施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沧工业园区建设局、临沧边合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局属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公平公开、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建设,更好地服务企业,帮助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现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措施》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7日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创新服务企业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帮助支持全市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措施:

一、建立全员挂钩联系企业制度

自 2019年9月份起,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每位干部职工挂钩联系1户企业,开展一对一联系服务,挂钩联系人员每半年到企业走访座谈不少于1次,每季度联系不少于1次,力所能及帮助挂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他们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协调其他行业部门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加大企业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力度

认真落实将企业无房职工、企业农业转移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采取扩大宣传、降标扩面、集中配租等措施,每年将三分之一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企业无房职工、企业农业转移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三、压缩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网签备案办理时限

房地产开发企业持交易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的商品房网签合同等材料申请商品房网签备案,符合条件且申请资料齐全的当日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压缩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时限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经现场查勘符合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且申请资料齐全的,公示期满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压缩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各环节时限

对办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要件齐全的当日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下放招标投标的监管权限

将市住建局监管的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依法必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下放到县(区)住建局、临沧工业园区建设局、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进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七、下放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事项

将市住建局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事项即:一级建筑工程中的非公共建筑和二级建筑工程及中型市政工程初步设计下放到县(区)住建局、临沧工业园区建设局、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审批。

八、下放临沧中心城区临翔区商品房预售许可权限

将市住局承担的临翔区内项目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下(不含4万平方米)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不含2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下放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核发。

上述八项措施,市住建局将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83-2157252、0883-2157406、0883-215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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