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xjsj/2024-00056
发布机构: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27

关于对茶叶加工行业安全用气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市直相关部门: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持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河北燕郊等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展茶叶加工行业安全用气专项排查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茶叶加工行业安全用气工作

当前,已进入2024年春茶季,茶叶加工企业和茶叶初制所等用气量大增,部分用户用气、储气等行为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整体工作形势较为严峻,各县(区)要引起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茶叶加工行业安全用气工作的排查整治、宣传引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用气规范、安全。

二、迅速开展茶叶加工行业安全用气排查整治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全面整合乡镇、街道、社区、村、小组等各级力量,对燃气企业配送气不规范、茶叶加工用户自取气、在不安全场所用气、使用的瓶管灶阀不达标、不安装或安装不使用报警器、使用可调减压阀等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使用“黑气”、过量储存燃气、私接“三通”、违规设置瓶组供应站等问题的,要迅速停止用气,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用气。各县(区)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清单化管理,实行动态整治销号。各县(区)要在4月中旬前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排查,并持续动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作联动

为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茶叶加工规上企业的安全用气督促指导,请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茶叶初制所等个体工商户安全用气的监管和督促指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密切协作,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请各县(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20日前上报市级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李先华,电话:2157321,传真:2157139。


临沧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4年4月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