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09-163413-291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2-1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消费警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临沧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发布消费警示。

  一、注重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要将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的市场;消费者在家自行加工食品前,要先洗手,肉禽蛋类食品要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如需订购外卖,请查验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防止配送污染。

  二、取消承办、参与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禁止举办各类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同时暂停各类具有交叉感染风险的经营活动。如所有洗浴、足疗、酒吧、茶馆、咖啡厅和农村大集等聚集场所暂停营业。消费者、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组织群体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危害性,不组织、承办、参与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临沧市市场监管局号召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对取消群体性聚餐活动的消费者,餐饮服务经营者要积极为其办理前期收取的押金及定金的退款手续。

  三、市场要禁止活禽经营。

  目前我市已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提醒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广大消费者请勿购买活禽,自觉抵制活禽交易行为。

  四、消费者要到正规经营场所购买口罩。

  近期,在口罩投诉量成倍剧增的情况下,临沧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口罩时应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大、证照齐全、质量可靠的医院、药店进行选购,不要因为贪图便宜,到流动商贩处选购价格便宜、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口罩;同时,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购买口罩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网店,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信息,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

  五、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

  经营者在自主定价领域,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保持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正常价格水平,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诚信经营。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六、消费者要积极监督,鼓励投诉举报。

  请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打印 关闭